一、总则

为规范机构内学员请假流程,保障正常教学秩序,确保教学质量与进度,明确学员与机构双方的权利义务,特修订本请假管理制度。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,原2024年6月1日发布的请假制度同时废止。所有在籍学员及家长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,珍惜学习机会,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。

二、请假分类及申请要求

学员请假分为事假、病假及特殊紧急假三类,各类请假均需遵循对应申请流程及要求:

  1. 事假:因个人或家庭非紧急事务需请假的,学员及家长须提前12小时通过燃榜教育教务管理系统提交请假申请,填写请假原因、请假时间段,确保信息真实完整。
  2. 病假:因身体健康原因需请假的,可优先通过教务系统提交申请,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、微信等方式告知任课老师及教务人员,事后24小时内补全系统申请流程。
  3. 特殊紧急假:包括家庭重大变故、突发意外等不可抗力情况,可先口头告知机构,事后48小时内补全系统申请。

三、请假审批流程

  1. 学员提交请假申请后,教务系统将自动推送审批通知至任课老师,任课老师会在12小时内完成审核(确认请假时长是否影响教学衔接、原因是否合理等)。审批结果将通过教务系统通知学员及家长。
  2. 审批通过后,系统将自动扣除对应课时,课时扣除记录可在教务系统个人中心查询;审批未通过的,学员需按时到校上课,无故缺课按旷课处理。
  3. 若请假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,学员及家长可主动联系教务人员跟进进度,避免影响正常请假流程。

四、请假次数及课时管理

  1. 以50个课时为一个周期(对应25次课程),学员请假次数(包含事假、病假和特殊紧急假)上限为5次。
  2. 50个课时周期内,请假次数超过5次的,超出部分不提供补课服务,且已扣除的课时不予退还,学员需自行承担缺课导致的学习进度落后、知识点遗漏等后果。

五、补课安排细则

  1. 补课仅针对审批通过的事假(不超过5次)、病假及特殊紧急假,旷课学员不享受补课资格。
  2. 机构将在请假结束后1-3个教学周内,根据班级教学进度、师资排班及学员时间,统筹安排补课。补课形式可分为一对一补课、小组补课或跟随其他班级插班补课,具体方式由教务人员与家长协商确定。
  3. 学员及家长需在收到补课通知后12小时内确认,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,需提前告知教务人员调整;无故缺席补课的,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补课资格,不再另行安排。
  4. 补课课时不额外收费,不计入新一轮50个课时周期,补课期间学员需遵守课堂纪律,等同于正常课程管理。

六、旷课处理规定

  1. 未经审批擅自缺课、请假未通过仍无故缺席、请假后未按时补全手续的,均视为旷课。
  2. 单次旷课扣除对应2个课时(1次课程),且不提供补课服务;同一50个课时周期内,旷课累计2次的,机构将约谈家长,共同制定改进方案;旷课累计3次及以上的,机构有权暂停提供教学服务,直至家长配合整改完成,期间产生的课时损耗由学员自行承担。
  3. 因旷课导致学习进度严重落后,影响班级整体教学秩序的,机构可建议家长为学员申请阶段性辅导,或调整至合适的班级继续学习。

七、附则

  1. 本制度未尽事宜,由燃榜教育教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,处理结果将提前告知学员及家长。
  2. 学员及家长对请假审批、课时扣除、补课安排等有异议的,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机构教务部门提出申诉,教务部门将在5个工作日内给出答复。
  3. 机构有权根据教学调整、政策变化等情况,对本制度进行修订,修订后将通过官网、公众号、班级群等渠道公示,公示3个工作日后生效。
  4.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燃榜教育所有,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,可随时联系教务部门咨询。

燃榜教育

发布日期:2026年1月1日

附:原成良教育学员请假制度(2024.06.01起施行)